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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协会发布武汉房屋安全鉴定收费参考标准
发布日期:2020-05-29   来源: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行  阅读:14176   
  

为了适应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发展、促进鉴定水平和质量提高,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协会印发《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技术服务收费参考标准》,此标准于2020年2月1日起实施,原武房鉴规【2016】1号《武汉市房屋建筑安全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暂行标准》作废。新版《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技术服务收费参考标准》如下:

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技术服务收费参考标准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房屋安全鉴定市场, 促进我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健康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参考国内其他城市收费标准,结合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实际情况, 制定本收费参考标准。

第二条房屋安全鉴定是指鉴定单位接受委托人委托, 对匮有房屋有关结构安全的内容开展查勘、 分析及鉴定等技术工作。

第三条本收费标准包含受理委托、 调查查勘、 鉴定评级、 鉴定书签发及备案等工作的费用。

第四条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时涉及的工程检测、 结构承载力验算、 现场图纸测绘、建筑消防安全评估、建筑设备安全评估等其他项目工作,费用按相关标准或规定另计。

第五条本收费标准若涉及专家评审、 技术审查、 复议等非标准业务流程事项, 费用另计。

第六条一般情况下的房屋安全鉴定, 按表1计费;特殊情况下的房屋安全鉴定,按表2进行调整后计费。

表1 一般情况房屋安全鉴定收费标准

备注:按照鉴定面积采用阶梯方式计费

 

表 2 特殊情况房屋安全鉴定收费标准

 

第一条其他类型鉴定

1、  对文体交通类建筑、综合类及特殊建筑的鉴定收费,可根据房屋鉴定过程中涉及到的辅助措施,参照其他类型房屋收费标准确定。

2、  对文物建筑及优秀历史建筑的鉴定收费,可相应提高。

3、  在有毒有害或高温等特殊环境中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可视情况上浮20%-100%的标准收费。

4、  其他未列举到的房屋鉴定,可参照类似建筑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二条鉴定计费面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准;未经产权部门核定的,可由鉴定单位量测、委托人确认。

第三条本收费标准仅为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名录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划内开展鉴定时向委托人提供技术服务的收费标准。

第四条本收费标准由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说明:

1、  本参考收费标准不得下浮;

2、  第七条第一点中针对文体交通类建筑、综合类及特殊建筑的鉴定收费,可根据房屋鉴定过程中涉及到的辅助措施,参照其他类型房屋收费标准综合单价上浮20%-100%;

3、  第七条第二点对文物建筑及优秀历史建筑的鉴定收费,参照相关 行业收费标准,可在综合单价上相应提高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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